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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不动产登记证上用途一栏写着:工业用地/住宅是什么意思?

房产纠纷
2020-08-01 22:43: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不动产登记的程序不动产登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登簿。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二、哪些登记类型需要实地查看一是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是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是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是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三、不动产登记前哪些情况需要公告(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三)依职权更正登记;(四)依职权注销登记;(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以上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登记范围如下: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 不属于当事人的不动产:农村宅基地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所有权属于集体,当事人只有使用权。不动产的范围: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登记范围: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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