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个做馒头个体工商户,最近半个月之内我在山东德州购买了一套蒸馒头的蒸房设备,总价16800元,但是他们的设备到了店里之后本人在使用期间感觉他们的产品极其不规范不合格,跟他们沟通之后说他们的产品不行影响我生产,那边的经销商总是说和厂家沟通但是沟通四五天了也没有给我任何的回复,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20-05-14 22:50: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签订书面的合同?建议委托专业人士起诉要求退货或者赔偿
  • 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后的维权途径:1、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2、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3、 12315维权。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再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4、 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 产品不合格可以得到赔偿:买卖产品是买卖合同,产品质量不合格就是卖方违反了产品质量担保任务,属于违约,同时,若因该不合格产品而造成了对人生或财产的损害,则又是侵权责任,因此,是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你只能择一种起诉,但注意,侵权责任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不可以,所以,常常人们都选择以侵权责任起诉。要赔偿产品的话,就是违约责任。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