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保问题,在2018年10月起入职公司至今从未购买和缴纳社保,谈妥的薪资也不符合当时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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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有签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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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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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用人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在新单位办理社保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办理个人灵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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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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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