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出打工的工人,我在一个按劳动法的公司做了14天,然后辞职,主管同意了,然后人事那边说没做满3个月不给辞职,然后不结工资,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我是刚出来不久的普通人,我需要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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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依然需要支付你工资的。请问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吗?有给你交社保吗?你可能可以获得更多赔偿,可以详细和我说明一下,我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你答复,电话提问是不需要费用的,我会尽全力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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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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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职工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信的,办理好交接手续,即可以离开的。用人单位无权阻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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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建议您聘请相关专业律师,具体情况您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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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