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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生了孩子后出院时医院直接给报了医保。 然后我媳妇在单位还有生育保险。还可以报吗

婚姻家庭
2020-04-18 01:40: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生育保险报销流产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参加单位的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的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向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申请手续。生育补偿标准,统一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含平产、吸头器产)的补偿6个月;难产(含钳产、剖腹产、产后出血500毫升及以上)及多胞胎生育的,补偿8个月,领取生育证后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流产的补偿1个月。补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生育职工所在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由单位按不低于省、市有关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2)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由本人凭《劳动手册》、《职工手册》、《生育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就诊记录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明细清单等,到原单位参加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偿,补偿标准为:顺产的补偿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
    3600元;流产的补偿400元。
    (3)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按有关政策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由男方所在单位凭其结婚证(或户口簿)、《生育证》、男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女方按政策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证明、就诊记录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明细清单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待遇。补偿标准:顺产的补偿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1800元;流产的补偿200元。
    (4)因实施计划生育需要而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所在单位持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记录、发票及明细帐单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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