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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爸爸的房子,是我爸爸和我妈妈份的公房。那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离婚后我们大庆有这个个习惯——就是谁抚养孩子楼房就判给谁,两人离婚事口头协议说等我结婚的时候爸爸把房子到处,但哪个时候我去当兵了。后说办过户,我自己跑了两个月,可是后来办房产的人说要把动迁之前房子的产权证拿来和在一起才能办理现在的房产。结果以前的房子到现在产权证也没有办下来。我还把后一部分的(管我自己妈妈借的一万多元)的发票给了我爸爸,他说他去办。结果到现在也不去办理产权证,一直在拖延时间。现在已经过去2年了。前一段时间和我妈妈去找我爸爸让他到出房子,因为我要结婚了,他说4月份到出房子,结果现在都5月份也没有到房子。还写了字证据,说:“在4月之前给10万元,如果不给10万元,就把房子到出给我结婚用。还在字据上签了字。结果到了4月我和妈妈去找他,他又说现在结婚太早,结婚干什么。我现在很无奈,爸爸居然这样!已经好几次都是说话不算数。我请问律师如果你是我,你应该怎么样做?如果我哪着我爸爸写的字句去法院起诉他,会要回这个房子吗?或者,我起诉我爸爸,说他多我不好!我能不能归我妈妈!房子能不能也归我妈妈!我爸爸现在多我不理,也不关心。我现在天天就在我对象家住!马上定好要结婚,结果现在房子又是个问题!心理很不好受!!!!!请律师帮助我

其它综合
2004-05-04 12:06: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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