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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认识一个男朋友借了我共两万五千块钱,一万五是现金,一万是他用我信用卡转出的钱,后来找不到人了,去年我找到他了让他还钱,他不还说没钱,分别给我写了两张欠条,但是欠条日期都是我找到他那天的日期,我现在让他还钱他不还,还威胁我说要把以前我和他在一起的事揭发,我想咨询下这钱我能要回来吗?如果可以他就故意不还我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5-02 04:55: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欠款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借款没有借条就无法起诉,他可以说没有借你的钱。欠款不同,只要是欠款,都有的的事由,有欠款的事由证据就可以起诉的。比如欠工资,只要有劳动合同和劳动事实就可起诉。欠货款只要有买卖合同或收货签单或发货签单就可以起诉。欠租金只要有租赁合同就可以起诉。只要是欠款,不管欠什么钱,都能找出证据的。如是借款,借条是唯一的证据,没有借条,在法律上就等于没有借钱。借条是借款的唯一证据,欠条不是欠款的唯一证据。幸好你的是欠款,不是借款。
  •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  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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