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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广州购买社保,那么如果我在广西生育,可以报销生育津贴吗?

民事相关
2020-04-17 04:44: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生育保险的报销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参加了公司的商业保险,生孩子和产检的费用是需要自己先垫付的,等生产结束后,整理好所有单子去公司报销,然后由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打到你的卡上。一般都是这样一个流程,医院是不会让你记账的。
    领生育金的话,也是你生产完之后凭单据去报销的,审核通过后打到你的卡内。
  •   关于社保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是: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的为职工投缴社会保险费。同时承担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责任,履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也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举报投诉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2条、第84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的规定及时处理。因此,凡投诉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登记的,均应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单位未为职工足额投保该向谁投诉?比如少缴、漏缴等。为此《社会保险法》第86条和《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划拨,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三,关于法院的受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广州生育保险津贴怎样申领: 一、定点医院的申报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须由用人单位办理定员医院申报,领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一般不予更改。  提供资料如下:  1、《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2、《生育服务证》或《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5、《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一式一份(盖单位公章)。  二、异地分娩的申报  1、提供上述1、2、4项资料;  2、《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一式二份。  3、异地分娩在本市产检的,提供第一大点的1至5项资料。  三、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提供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  (三)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凭证:  1、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出生证》(原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4)难产的附医院诊断证明书;  (5)领取二孩《生育证》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2、婴儿死亡:  (1)《计划生育证服务证》(原件);  (2)《死亡报告书》(原件)。  3、流产:  (1)《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和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2)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  (3)《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此表先到医保中心领取并审核医疗费用后,再到社保中心办理。  4、男配偶假期工资: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应在生育或流产、引产后五个月内,除携带上述所规定的资料外需携带《广州市关闭、破产企业怀孕女职工名册》及有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待遇。  注:  1、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按穗劳社医[2001]2号文的有关规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审核后,用人单位持《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审核表》在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其他生育保险待遇时一并办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连同其他生育保险待遇一并划入用人单位帐户。  3、军人家属不受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限制。申领待遇时,须提供另一方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和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