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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吃饭,倒水时暖瓶底子掉了,把腿烫伤了,老板跑了,饭店没有营业执照,我该怎么办 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4-18 14:50: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的,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并且还必须注意要在一年之内申报。
  • 老板跑了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于单位确实存在相应的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如果坚决不赔偿,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用人单位的部门赔偿工伤的相关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此如果老板跑了而没有发放工资给员工,符合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项,可以按照上述的方式解决,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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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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