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老板恶意欠薪我方4个月工资,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我方经劳动局申请仲裁后老板拒不支付,然后我方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告知我们老板说他没有办法一次性支付工资,需要我方签署和解协议,分期4个月支付,当我方提出异议说,老板一直都是故意拖欠的,而且有多次协商后并拒绝履行的事件,若我方同意签署后,老板还是拒不支付,如何处理,执行法官答复是到时再算。请问执行法官此做法是否合理?我方是否要同意签署此份协议? 我方:一共四个人,均欠薪超过四个月。总金额在12W附近。

其它综合
2020-04-15 13:34: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如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薪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我们有处理劳动纠纷的丰富经验,可以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 建议根据法官的观点处理,实在不行就执行不调解
  • 你好,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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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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