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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4日,我是名孕妇,预产期在6月20号。 工作单位电影院,由于疫情期间单位一直未复工,疫情期间工资是基本工资一半发放的。 但是一直在拖欠,拖欠4个月了、今天忽然通知我们停薪发放。 疫情期间我们一直在影院轮流值班,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单位不给发放工资养老保险怎么缴纳。

合同纠纷
2020-04-14 14:50: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个人认为,这肯定是不合理的。您可以参考一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施行日期:2020年1月24日)(节录)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施行日期:2020年1月30日)(节录)五、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支持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政策措施》(发文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施行日期:2020年2月7日)(节录)加强对企业稳岗支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一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上述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由市工信局制定标准,由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认定。”个人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能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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