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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离成功,原因是离婚条件,证据不足(男方有暴力行为,生活混乱,对女方各种嫌弃,但是有两个小孩。在此女方与男方已经分居一年多了)。在此有15天的上诉时间,请问一下这时候是上诉好一点,还是等半年后在起诉离婚。

民事相关
2020-07-06 06:12: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无论分居多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只是说如果你们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可以认定你们感情破裂。
    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要你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会判离婚。
  •  俗话说没有离不掉的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原告撤诉的,通常情况六个月以内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过六个月以后可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
    实践中离婚的限制情况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只要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又没有婚姻法第33、34条规定的限制离婚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的情况,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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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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