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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前妻离婚十年了,孩子我监护,去年没经我同意把孩子转学了,今年她又不要孩子了,这种情况谁负法律责任,我想咨询

民事相关
2020-06-22 07:55: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那您继续监护孩子
  • 你好,实在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话,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如果你们双方都愿意离婚(而且能够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的话),直接到民政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结婚证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若需更详细免费咨询你可以直接致电本律师。
  •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法律一般规定离婚后子女随母亲生活;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管双方是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都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包括住房条件)、品格、学历、职业、小孩生活的环境等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孩子判给谁抚养。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 离婚后,女方对离婚协议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
      女方若有证据证明是在胁迫或者欺骗前提签署的离婚协议,法院会支持诉讼请求。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协议可以反悔,但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但同时要符合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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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