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是一名大一的女学生,86年出生。现在就读于济南一大学,现在我有一个问题想向您请教:希望您能给与答复:谢谢您!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从小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因此性格有点过激,在我6到12 岁时 我的人格非常不好,作下了一件非常后悔莫及的事。现在我的性格已经变了。也已经有了男朋友,现在又有一男仔却整天找我,我不理他。他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我的那件事,扬言要把那件事说出,还时不时说不过去要说给小报。刚开始时还不放在心上,可时间长了,却害怕了,那是一件我不愿提到及想到的事,他要说出的话,我没什么,但那是对我父母亲多大的名誉损失。我现在都快变疯了,学业受到极大的影响!性格变了: 不在担任学生会的部长——不想在认识人了,怕别人当听到自己的事,我的生活不再快乐:我的父母亲见我不在快乐 要我出国学习!但那人却说只要我出国他就说给别人及小报!我现在想向你请教: 1。报道记者一般来说对自己的报道负有责任么? 2。什么算是个人隐私(关于个人名誉问题)? 3》国家法规又有什么限制性的措施保护个人名誉呢?(关于媒体报道)? 谢谢您 叔叔

刑事案件
2004-05-01 23:21: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