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只有我一个女儿,已出嫁,户口已迁出,宅基地是父亲的名字,我可以修建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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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公民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建立在宅基地上的私房的所有权是属于产权人的,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地随房走,此时继承人因继承房产而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根据“建新拆旧”的原则,其老房屋需要拆除,没了其继承的老房,其宅基地还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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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的,您是可以联系对方,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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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建议咨询当地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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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所在地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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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