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2014年离婚的,小孩女方抚养,我们是江苏启东那边的,我每月支付450元抚养费,今年她以小孩名义起诉了,要求付1200元每月,我离婚后又再婚了,又生了个小孩,由于双方母亲过世了,基本上我在带小孩,无工作至今。对方也已经结婚了,我想问下律师,小孩抚养费不增加可以吗?假如法院调解不成,第二次会怎样判决?具体原因,确实增加不了,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假如要增加,参照我们启东情况,无工作的情况要加多少?谢谢

民事相关
2020-04-14 10:03: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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