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已从教将近10年。在9月13日,我以前教过的一名女学生(已于2000年春期初中毕业,现在将近20岁左右)从外面打工回来,到她的一位亲威家耍(她的亲威就住在我寝室的楼下),在晚上的时候,她就跑到我的寝室来,说是要来看影蝶片,那段时间正好我妻子因怀小孩回娘家休养去了,我一人在家也实在空虚。不过她来之后,我一直都很理智,完全没有想占有她的意思,可那天她好象非常兴奋似的,说在外面打工,外面的女孩多么开放,现在这个社会不要太在乎贞操什么的,好象有点挑逗我的意思,在晚上11点钟左右,她还没有回亲威家去的意思,我也没坚持让她走。于是后来我和她之间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之后,我与她之间也从没发生过类似的事,在记忆中我也逐渐淡忘了此事。可在今年3月份,她突然跑到我们学校,拿出一份妇科检查报告单,说她怀孕了,要我拿钱打胎。我当时虽然知道那位女孩作风较差,不一定怀的是我的孩子,但还是心虚,就给了她200元钱,她拿着钱就走了。之后,也从没有给我联系过。可在2004年4月28日,突然有一个男子打电话来自称是那位女孩的父亲,说要找我算帐,说她知道了我与那位女孩的事,看我如何解决这件事。我现在很踌躇,也很犹豫,不知自己犯的错究竟有多大?也不知该如何处理好此事?但我感保证,我和她发生性关系的那晚,完全不是我强迫的,她当时也非常乐意的,只是我不太理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