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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得了肝癌晚期,水肿严重,但是精神尚可,能吃能走,带病上班,想办病退,符合条件吗?

劳动纠纷
2020-04-19 07:11: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在工作期间生病的,单位是不应该负责医疗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病的,则职工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则应该由单位负责医疗费及其它工伤待遇。
    2、如果是因职工自身原因生病的,则原则上单位没有责任。但是,如果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则应该由单位负责赔偿原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 劳动者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如果劳动者符合病退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办理病退,依法享有病退工资。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5.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病退和正常退休的区别:
      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与正常退休相同。
  • 发生劳动纠纷中关于病退的争议情况较多,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不存在病退一说。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到四级伤残待遇。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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