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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年前贷的款,四万,女方没有花这个钱,都是男方花的,现在男方出去找了另一个女的过日子,重点是现在还没有离婚,两个孩子男方不管,都是女方在抚养,现在日子到了,银行来要债,女方却根本拿不出四万块钱,请问女方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4-13 11:09: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1、关于男方所欠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除非另有证明他用于个人且债权人也明知,才可以作为个人债务。否则,按照共同债务对待;2、男方具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由于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时应该适当照顾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