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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公司方不给兑付请问通过什么是报案还是民事起诉

债权债务
2020-05-27 14:18: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1、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客观情况的改变,双方经协商约定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这种因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的合同,不影响出租人和供货人之间签订的供货协议的继续履行,即不得因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而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争议,经选定的仲裁机构或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而导致合同终止履行的情形。  4、合同约定的终止履行的条件出现而自动终止。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而致合同无法履行。  前述第二种和第三种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没有违约的一方向违约的一方请求赔偿、支付违约金的权利的履行。
  • 你好!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迁如何理赔可以根据以下几点维护权益1、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 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 3、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给付超期租住的租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 [1] 的相关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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