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参加交强险和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双方有责)
已知甲乙两车分别向A、B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均为10万元,另外乙车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为刘某。甲车和乙车在行驶中发生碰撞,导致损失如下:
甲车全部损失,出险时实际价值为22万元,残值为2万元,车上一位乘客和驾驶人李某受伤,支付医疗费用2万元;乙车部分损失,实际修复费用8万元,残值1万元,驾驶人丁某死亡,丧葬费用及死亡补偿费等合计20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70%责任,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30%责任。
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