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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山东生过一个孩子,属于未婚先孕,由于和男方感情破裂,现在已分开,目前和新男友又怀孕了,要办出生证明和落户,现居东北,但是我的户口在山东,只能落户在男方头上,我想问一下,落户时去派出所能不能查出来我之前生育过,有过孩子

婚姻家庭
2020-07-30 02:59: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咨询公安机关,与户籍部门核实。
  • 未婚即怀孕,以后剩下的孩子:1)非婚生子不影响孩子与父母双方的亲子关系。
    2)父母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诉请法院判决。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依然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 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时限:是在出生后的1个月内申报,与《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应该以户口申报时间为准)。
    一,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1. 宝宝出生后,先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好父母及宝宝的相关信息:名字、单位、身份证号码、宝宝出生日期、性别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登记盖章。
      2. 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3. 在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单,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宝宝的大名就出现在户口本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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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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