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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列车座位上(旁边无人员无行旅物品)捡了台手机,然后关机。下车后带回家,第二天失主联系我,问我是否捡了个手机,我如实回答。并于次日早上以快递的方式寄还失主。失主已收到。请问,我构成盗窃罪吗?谢谢!

刑事案件
2023-02-01 00:20: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构成犯罪,拾金不昧,应获得感谢和表扬。
  • 你好,这种情况你不会被追究的。
  • 捡到手机不还,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这个手机必须是属于遗失物还是遗忘物,如果是遗忘物,手机机主并未远离,手机仍然在机主的实际控制之下,这种情况下,将人家的手机捡走是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的。盗窃罪一般是2000以上可以定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盗窃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当然了,如果手机属于遗失物,机主完全丧失对手机的控制权的,捡到遗失物拒不归还是有可能构成侵占罪的。但侵占罪的起刑点是在10000元以上,一般的手机,尤其是二手手机很少能价值一万元以上,所以,如果是捡到他人遗失的手机拒不归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但一般是达不到这个定罪数额的。另外,侵占罪属于自诉犯罪,应当由机主自行书写刑事自诉状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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