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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有四个子女,一个儿子,三个女儿,老人留口头遗嘱,房子给孙子,存款给二女儿。老人一直由儿子,二女儿和孙子照顾,大女儿一直在外地,并且身体不好。三女儿因为和老人有矛盾,最近五年几乎不来。

婚姻家庭
2023-02-01 00:21: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但老人生前所有子女均有赡养义务
    追问:但是农村的想法是养儿防老,所以老人的医疗费,平时的药费,墓地等费用都是我父亲一人承担,我父亲每月还给奶奶生活费。二姑不知道给不给,大姑每年500,小姑不给,但是现在房产证不见了,应该是在我奶奶去世那天,被人拿走了。但是谁都不承认,怎么办
    解答:你好,房产证拿走了,不用担心,带着生效的遗嘱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过户即可。发生争议可以起诉处理,我们可以接受您的委托
    追问:遗嘱是口头遗嘱,有录音,怎么生效?
    解答:你好,当时有没有见证人


  •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四个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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