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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份结婚,没领结婚证,俩人一直生气,男方总是说不过了,让我收拾东西走,我都忍了,可是最后一次我没有忍,直接从他家搬了出来,现在他要彩礼钱。结婚期间,他没给我过一分钱

婚姻家庭
2020-06-04 14:05:5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彩礼是应当退还的。至于彩礼退回情况,会根据双方是否同居和举行仪式进行返还,如果共同生活已经花费完毕,也可以不用归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实践中返还彩礼诉讼,也要考虑到彩礼是否已经在男女双方同居期间转化为共同财产或者共同生活中消耗。礼金的退还可以双方进行协调。
    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 ,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没领结婚证即为同居,同居期间可以要求返还财产,但须满足以下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般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追问:可是是他赶我走的,而且在这期间我还为了他做了流产,他婚前骗我,婚后也骗我,我都没有计较,我还帮他还账,他说不过就不过,说让我走就让我走,现在我还要给他钱。我名誉不受损吗?我一个大姑娘跟他结了婚,平白无故就成了二婚
  • 你好,需要退还部分彩礼,及时协商处理
  • 不用全部给完但是会退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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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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