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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老人去世了有相关补贴吗

婚姻家庭
2020-04-13 11:23: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需要咨询当地村委会的。
  • 申请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律以户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证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 低保,是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平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由民政部部门发给的生活补助。
    社会保险,是参保人依照国家规定参保缴费,达到法定年龄,由社会保障部门发给养老金。两个是不相同的。
    由于领取了养老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发生变化,会影响到领取低保,因为低保的领取,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确定的。当你的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水平,依然可以申请低保,由于你领取了养老金,高于低保水平,就不能领取低保,
    因此,领取了养老保险,可能会失去领取低保的资格,而不是领取了低保,影响了领取养老金。
  •  以泰州市为例 根据《泰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泰政发[2008]192号文件规定,享受高龄居民养老补贴条件:  1、具有海陵区、经济开发区、农业示范区内城乡居民户籍满15年以上,且实际长期居住在本地;  2、年满70周岁;  3、家庭子女符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均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  4、未享受各级政府主办的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和企事业单位发放相关生活待遇的。  高龄居民养老补贴领取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到所在的村(社区)领取《城乡居民高龄养老补贴申请表》,并按表中的内容如实填写后交村(社区)初审,经村(社区)经办人员初审通过后,在所属区域的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10日以上,由村(社区)经办人员将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公示情况表、家庭子女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资料,及时送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经办人员每月20日前带以上相关资料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中心集中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市农保中心按泰政发[2008]192号文件规定发放高龄养老补贴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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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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