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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 福州市的 老小区的装修噪音扰民标准是什么?

其它综合
2020-09-05 17:28: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 物权法》也对此有明文规定,居民小区内开设此类经营性质的小店,将居住用房改变性质用于商业用途的,须征得相关利害人的同意,否则小区内不能开设经营场所。此外,外墙墙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如果要在外墙上安置排烟设施,须经过全体业主过半数的同意才能建设。对于违反《物权法》,改变房屋用途,产生噪声侵害到居民权益的行为,居民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起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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