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将集体分给我的山地开恳,并先后种上了荔枝、龙眼及青梅等果树,到现在已基本挂果。然而,我的一户邻居却说我开恳的果园有一部分地是他的,我认为是我的。造成这一现状,是各户之间的山界不够明确。当时分地(二十几年前)大家都是没有走到山地现场的,只是从山下往山上看个大概,远远说说界线,然后各户抽签就算分开了。今年3月初,我得了大病,那户人趁机把我种的一百多棵果树砍掉,当时我完全不知,到了四月初才发现果树被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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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和山地使用权应该以国家核发的使用权证为权利的依据.从你所提供的情况来看,你的树已种了二十几年,现在你的邻居和你产生产权方面的争议,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解决,对决定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果树,是你种的,被砍了,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赔偿.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
此复
付永盛律师
1392403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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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