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是开店的,不做了,找了个人转让出去了,她们和房东签了合同,一分钱没给房东,因为压金之前是我交了的,现在转让出去了,房东找转让人给回压金我即可,这个月的房租我给了还没到期,要20号,我叫转让了给我压金加转让费10000元(一万元),她说她现在资金没那么多钱,周转不过来,还有之前谈好的店铺里有的设备她也要一起转,加之前的店铺压金转让费总共是25000(两万五千元)但是又没钱给我,我说设备这些暂时不说,压金转让费总要给的,经过一长谈论下来,她答应先给10000(一万)压金和转让费先,其它的打欠条,一个半月还清,我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写欠条还是借条,格式怎么写,标题怎么写,是写店铺转让费及设备暂欠条,还是直接写欠条?求律师帮我解答?

合同纠纷
2020-04-11 13:03: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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