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8年购买的房子,一直居住至今,没有产权证,2019年开始办房证了,我去政府提交了手续,可办证的人告诉我你的房有争议,我说怎么会有争议那,他们说建房的人把房子订帐了,而且还出具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是2010年的,我又问工作人员我在这住了近10年了,他们也没通知过我,法院也没找过我,他们告诉我去法院找我去了法院执行局,提交了5份购房合同和这些年的水电气票据,法院应该了解情况这房子有没有人住是否卖出,放到了执行局,可是前几天执行局给我打了电话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了,我说为什么,他们说时间太长了,过了诉讼时间了,他们又叫我去立案厅告他们,我想问一下我的购房合同再先,居住再先,无产权证法院有权判决吗?

证券投资
2020-04-10 08:44: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