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因酒后闹事,打架斗殴过程中误伤一过路姑娘,造成姑娘轻微受伤,住院7天,花去医药费1800元。我因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7天行政拘留。 姑娘的医药费是否由我承担,有何依据 我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本案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什么?

刑事行政
2020-06-20 04:16: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打架斗殴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轻伤与轻微受伤 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