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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按揭房贷怎么还

民事相关
2020-06-01 11:25: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归谁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
  • 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可见,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目的条件:为了共同生活。
    二、关于房屋
    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第23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1.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你卖房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有证据可以要求返还。 2.生育问题,不能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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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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