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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货车司机,我的雇主是一位自营店老板,我的老板连续欠了我好几个月的工资,加起来是三四万块。因为我的工作日夜颠倒很累,所以老板以给我一些货物的方式来加工资,但是现在他欠了我工资,还反咬一口说那些货物是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4-12 07:21: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们双方之间没有达成书面的或是在微信上达成相应的以物抵债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老板给你的货物应当被认定成为担保物担保您的债权能够得以实现,您现在向老板主张债权还是有相应的依据的,具体问题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追问:我昨天去找他,然后我们吵了一架,我录了音,这可以作为申请拉动仲裁的依据吗?可以保证拿到钱吗
    解答:您好,作为证据这一块对于录音的要求是很高的,对于录音的形式、内容都有要求
  •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劳动者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老板拖欠工资: 一、在解决拖欠工资过程中一定要留有证据,比如合同、拖欠工资证明,可以身所在地的工会部门请求帮助;  二、可以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帮助;  三、如果是建筑、房地产企业拖欠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请求帮助,建设局都设有清欠办;  四、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这种方法可能比较慢!  五、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信访或上访,人多时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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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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