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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请问QQ上有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加我好友骂我骂很恶毒,然后删掉了,只是加我骂没有在公共场合污蔑诽谤我,也没有涉及任何财产和人身安全问题,如果去报警,网安会不会给我技侦查到对方来处理这事

其它综合
2020-05-24 14:25: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诽谤后,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诽谤罪属于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这要看情节是否严重而定.
  • 被人诽谤名誉可以立即报警。如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达到情节严重,是构成犯罪的。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下面是诽谤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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