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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问题,企业单位同时指派我负责消防和其他另一项工作(本人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这是否合法?如果在我执行其他工作的时候,消防那边出现事故,我是不是要负主要责任?还有就是如果我拒绝从事消防工作,企业单位如果辞退我,是否合理?我个人不知道可不可以自己写一个协议书,内容大致就是,在我执行其他工作的时候,消防出现事故,我能否免责,然后拿去给企业负责人签字,这样具有法律效应吗?麻烦解答一下,谢谢啦。

公司企业
2020-04-17 08:01: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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