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咨询的是关于房屋权利问题:2004年甲方(学校)要求乙方(我与同事两人)各出资1万元(发票上写的建房款)在校内修建了三间房子做小卖部,免费使用房子做小卖部经营三年(各一间,另一间作学校库房),2008年到期后,丙方(第三家)又租这三间中一间作小卖部经营三年,但在2010年时上级不准在校园内里有小卖部,于是就退了一部分租金给丙方。在2011年1月学校又搬到新校区。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请问 1.学校搬了后,对这三间房子谁有使用权? 2.今年2020年老学校要拆迁,这三间房子谁有权享受?又如何分割?

征地拆迁
2020-04-09 09:30: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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