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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餐馆工作了快三年了,被老板无理由辞退了,工作期间未签订合同,为缴纳养老保险,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4-25 21:56: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去申请仲裁维权的。
  •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当然不能无故辞退员工。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其违法,并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金。您工作4年半,可以要求9个月工资作为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   1,这个和你每月的工资和当地上一年度的全省平均工资都有关系。  2,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可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2)例: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最高为4000,养老保险月缴费额最低为2400*0.2=480元,最高为4000*0.2=800元。(3)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4)自由职业者执行10%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0.1=400元;失业人员可凭有效的失业证件执行6.5%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0.065=260元。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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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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