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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女方老公是上门女婿,结婚5年有个3岁女儿,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2人共同财产就一辆车,如果起诉离婚一般会怎么判呢

民事相关
2020-06-09 01:38:5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维权的,可以为你拟定离婚协议
  • 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离婚了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 离婚财产怎么判?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 财产分配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划分规定是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1)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离婚
  • 一般婚内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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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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