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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老宅基地上的建筑年久失修已撤出另建,现父母均去世,请问该老宅基地几个子女可以继承吗?

继承
2023-02-01 17:27: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定继承下,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
  •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申请建房人因死亡等原因而不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即丧失宅基地使用权,故该项权利不发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及安置房面积的购买权应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依据:
  • 你好,有几个继承人,就分几分。
  • 主要是涉及到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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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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