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非常诚恳地向您求助。我在清明节的时候从厂里偷了一条成本十几块的次品裤子,这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这一不良行为被发现了,老板认为我偷裤子把裤子样本卖给其他人,这样弄的老板他没生意做了。他以发工资为借口叫我去厂里,找我谈话。老板先是录音,让我说出还有谁偷了裤子,说出一人给500;让我同意老板派人去她家里搜有没有厂里的牛仔裤;让我同意查她手机。还要罚我2000元。但实际上,我的盗窃行为已有多次,如果报警,恐怕要坐牢好几年甚至是无期。但老板只知道我的这一次在清明节时期的仅仅这一次盗窃。现如今,我老板还是揪着我不放。如今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4-08 20:51: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人应该诚实守信,对您这种贪小便宜的行为首先应进行批评,其次,供您参考关于盗窃罪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犯罪构成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您自己可以对比一下,除了您自己,其他人是否有证据证明您偷了。
  • 你好,详细情况可以说一下,我这边可以详细为你解答
  • 盗窃是违法的,建议坦白从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