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在和他的妻子闹离婚,他的妻子找了几个亲戚去威胁他,在刀架在脖子上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大致内容为儿子归女方抚养,两人所有财产和房产大约五十多万也都归女方,男方还要再付给女方十万块钱,但是签订协议时并没有人能为男方证明是受胁迫所签,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他们的小孩一直由男方的父母带大,现在我的朋友想要回儿子,并将财产重新分割,可以吗?[/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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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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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孩子归你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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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解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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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后,如未登记,则不生效。另外,如有条件可与当地律师协商,争取推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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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虽然签订了,但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男方尽快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诉讼中这份协议不作为分割财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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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后,如未登记, 不生效。 可以起诉争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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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登记,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直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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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