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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被7,8个17、18的孩子给打了,现在法医给做伤检,看的是核磁共振的检测报告说是轻微伤,检测报告上面写的是前交叉韧带损伤,主治医生说是腿部膝盖前交叉韧带断了,需要做手术我想问一下现在做完伤检以后腿部膝盖伤严重了还可以做伤检吗?我们刚知道负责我们这个案子的所长和打我的孩子家有亲戚关系,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
2020-04-08 10:34: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据您所述,可以申请相关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一步主张赔偿,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哪里发生的事情,什么时候发生的
    追问:已经8天了,在村里广场上
  •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根据严重程度,一般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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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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