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的处理原则;(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专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2、夫妻在工商登记中载明的投资比例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对财产归属属的约定。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由于您的问题描述过于简单,建议您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后给您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