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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早期有子女二人,后来女儿去世,自己也60岁以上,请问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婚姻家庭
2020-08-09 20:38: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可以办理的,您是可以先来民政局处理的
  •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社区或者单位盖章。下面,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户口(首页,父母页面,孩子页面),身份证,结(离)婚证,孩子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3. 2寸3口全家照4张   注:夫妻双方均有单位需要填4份申请表,5-6张2寸3口全家照片   4、无单位社区盖章。   到夫妻双方单位盖章,然后回社区交表   5、有单位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单位社区发放独生子女费   二、审批程序:   1、持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   2、填写申请表;   3、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   4、街道办事处审批发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办证对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须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一式三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  三、办理程序:  1、符合办证条件的夫妻,向已婚育妇事实常住地申请办理;常住地不明确或多处事实常住地的,向已婚育妇户籍地申请办理。  2、居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并落实相关情况后,送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  3、街道办事处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后,经核实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须在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张榜公布十日,接受群众监督。  4、经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办理单位:街道办事处
  • 对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形: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属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也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2、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三、再婚夫妻、离婚或丧偶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再婚夫妻中一方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的;2、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一个孩子,一方未育且不再生育的;3、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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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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