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7年的工伤,选择保守治疗但医生说过手术后会有骨头坏死情况,19年取了钢针,今天去做磁共振检查出骨头坏死,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让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纠纷
2020-04-08 18:23: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当时是否起诉!是否有判决书
    追问:还没有算赔偿,生活费什么的就在医院主动给了,后来回家休养后就没有主动给过,都是我爸爸自己去工作单位要生活费,但用人单位说是借的,赔偿什么的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算,现在医生建议先不做手术,可能过几年会做骨头置换手术,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解答:当时有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和公司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 工伤赔偿范围:医疗费(据实报销)、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职期间的工资,后续治疗费,造成伤残的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属于工伤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