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谈了一个男朋友,期间聊的还行,后来他过生日让我去庆祝,结果只有我和他俩个人,后来和了酒他就带我去开房间,因为俩人都是离异都带一个15岁女孩,觉得还行就一直谈了,期间他只给我银行转账2万,再后来可能都觉得不太合适,就没再联系了,刚刚法院给我打电话说对方把我告了,说之前我借他2万让我偿还,我现在该怎么办?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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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给你的这两万是什么性质?你保存有相关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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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认定为借款的可以起诉要回,如果是赠与,一般不可以主张返还。具体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
证据。比如,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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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