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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与华源房地产公司2012年3月3日签下合同,约定购买华源房地产公司住宅一套,价值18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某甲于签订合同当天给付定金30万元,2012年10月3日交付预付款100万元,剩余50万元2012年11月3日华源公司交房时给付。双方签约后,某甲按照协议给付了定金,但是2012年10月1日,某甲无意中来到该建筑工地,发现自己所购买的D栋一共36层根本还没开始建,按照正常进度11月3日自己的第36层豪华户型房肯定无法交楼,某甲很担心自己的相关权利。 问:甲该如何维权?

债权债务
2020-04-16 19:29: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了,通过法院的诉讼,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到时候看会不会如期交付,到时再解除也是可以的
  • 你好,2012年10月3日交付预付款100万元是以什么形式把钱给对方的?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需要律师针对细节情况具体说明让你的权益达到最大化多整理一些资料,都有独特性,建议约律师
  •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主张赔偿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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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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