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现在有个问题每天都担心受怕,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私企公司职工,任职部门因为涉及到余其他公司工作对接。在这我把我公司为甲,对方公司为乙。甲方是经营商超,乙方是经销商。我们签订了合同与乙方商品签订了供销模式,乙方提供一名促销员并支付一名促销员保底工资,每月为3000元。从19年9月份乙方公司的促销员从甲方离职。甲方从新已公司员工薪资标准招了一名员工,工资是甲方发的。十月开始乙方工资3000元转到我这,我没能及时交到财务。当时我也负债累累,欠了各种网贷,信用卡。没钱还款就用了这乙方支付甲方的钱。一直到20年3月一共支付了6次3000元共计18000元,现在我没敢告诉自己的公司,我现在还在任职。也一心想把这笔钱还上,但是真的也拿不出来。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4-07 15:08: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