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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版权登记可以撤销商标使用权

知识产权
2020-07-20 23:23: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边是什么情况呢
  •  关于商标撤销的有关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三年的期限从注册之日开始计算。  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上述所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从本质上说,商标的使用应当是具有商业意义的使用。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作的权利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  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被人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后才开始使用的,其使用行为无效。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决定维持商标局撤销决定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被提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以及对被撤销商标使用情况的说明。
  •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商标的制度。《商标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8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撤销的事由有:  1、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违反了《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即商标禁用条款)。  2、注册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的解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  (5)以其他不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属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等违反商标法的情形,由商标局撤销该商标注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商标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因注册不当被撤销的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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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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