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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一家公司地市代理签订特许加盟合同,交加盟费和保证金后合同生效。由地市代理转传广东省总代理签名的货架报价单总额为2.627万元。本人觉得货价昂贵,曾分别致电地市代理和省总代理询问情况,并要求降价,但得到的回复却是货价是厂家的报价。于是我要求提供厂家订货系统里货架图片的密码但却给予回复却是厂家没有开放密码。因当时加盟费及保证金已汇出且想赶着开业,于是也没多加查证。 后来由于本人所订新货品迟迟未到,一再催促后发来一有些殘旧并且款式不全的货品,于是打电话询问总部。要求处理,并从中得知货架比厂家报价贵了2000多,(合同中说明货价按甲方实际成本收费),总部调解时对方以自己要加入其公司的利润。这样是否构成诈骗呢?是否可通过这个理由申请合同无效吗?

经济相关
2007-01-19 17:27: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